长沙花鼓戏的发展

清光绪年间,“湘中岁首有所谓灯戏者,初出两伶,各执骨牌二面,对立而舞,各尽其态”。“灯戏”乃指花灯、地花鼓一类的歌舞演唱形式。

清光绪年间,“湘中岁首有所谓灯戏者,初出两伶,各执骨牌二面,对立而舞,各尽其态”。“灯戏”乃指花灯、地花鼓一类的歌舞演唱形式。

长沙花鼓戏就是在这种民间歌舞的基础上,吸收劳动山歌、走场牌子和戏曲音乐发展起来的。最初由歌舞形式的地花鼓发展为较有故事情节的对子花鼓;其后发展为“三小戏”(小旦、小生、小丑),逐渐具有戏剧性质,为草台班演出阶段;后来吸收其他剧种的腔调、伴奏和表演等艺术表现手法成为戏曲剧种。它的产生和形成都在民间,而不像其他剧种那样先由宫廷、上层社会提倡然后再传到民间,因此极具群众性。解放前,长沙花鼓戏被统治者视为淫戏,严令禁演。1909年(清宣统元年)长沙城曾贴有禁演花鼓戏的“四言训示”:“省垣首善,敦俗为先,淫戏卖武,谕禁久宣”。艺人常被提锣毁箱或抓去坐牢游乡。尽管如此,花鼓戏不但屡禁不绝,反而愈禁愈炽。正如《醴陵县志》所载:“采茶一名花鼓,政府以其导淫,悬为历禁,然农村往往于新春偷演,禁不能绝”。人们瞒过官府耳目,于夜深人静之时,深山野岭之处,铺4只扮桶,搭几块门板,以晒垫盖顶,缚草为台,尽情唱演,尽情观赏,所以演花鼓戏的班子曾一度被称为“草台班”。民国后禁令松弛,1920年有“义和班”进入长沙正式演出。1930~1940年又有“得胜班”在长演出,维持时间最长。

长沙花鼓戏在新中国建立之前,长期受到统治者的禁演,艺人们经常被提锣毁籍或抓去坐牢游乡。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后,长沙花鼓戏迎来了蓬勃发展的春天。经过几代艺术家的努力,在党和政府的关心支持下,长沙花鼓戏从内容到形式都发生了巨大的变化,得到了全面的提高。 一批内容健康、艺术性强的传统剧目经过改编整理,重新搬上了舞台。其中经过改编的《刘海砍樵》于1952年参加了第一届全国戏曲观摩演出,获得了剧目奖和演员奖。艺术家们还发挥花鼓戏贴近现实生活的特长,创作了一批反映现实生活的现代戏。其中《打铜锣》、《补锅》、《烘房飘香》、《双送粮》、《骆四爹买牛》、《牛多喜坐轿》、《八品官》、《啼笑因缘》等剧目深受广大观众的欢迎。1983年,湖南省花鼓戏剧院排演的神话剧《刘海砍樵》,应华美协进社邀请,赴美国纽约、华盛顿演出。美《华侨日报》、《华语快报》、《纽约时报》等均载文评论,祝贺演出成功。长沙市花鼓剧团演出的《刘海砍樵》也应邀赴日本演出,倾誉东瀛。

1949年后,经整理的传统戏《刘海砍樵》参加第一届全国戏曲观摩演出并获奖。50年代《刘海砍樵》唱遍全国。1989年长沙市花鼓戏剧院重新整理改编的《海哥与九妹》赴日本演出,轰动东瀛。还有《小姑贤》、《讨学钱》、《访友》、《喜脉案》以及现代戏《姑嫂忙》、《打铜锣》、《补锅》、《中秋之夜》等,其中拍成电影艺术片的有《打铜锣》、《补锅》、《喜脉案》等。花鼓戏演员中还涌现出了一批歌唱家如李谷一、张也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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