彩调剧是广西两大地方剧种之一,永福县罗锦镇林村是中国彩调的发源地,林村林姓家族则是永福县最早的彩调世家。在明永乐十一年(公元1413年),福建莆田人郑曦来任永福知县,其林姓侍从随之来永福,后在永福罗锦林村定居,购置田园,伐林拓地,繁衍子孙,因不服水土,便回福建老家迎请了令公托塔天王李靖的牌位、神像回来镇邪,在祭祀令公牌位时分别耍武术和跳令公(神灯),俗称为武灯和文灯,后又在祭祀时自我模仿傩戏演出来助兴,这种祭祀演出的形式,是广西地方山歌调、福建地方采茶小调、跳神调和花鼓戏以及模仿桂林傩戏的表演结合体,也就是彩调的雏形。现在,罗锦镇乡村群众仍称彩调表演为“唱灯”。
永福彩调历史悠久,在清乾隆年间,罗锦林村便有彩调演唱班子并授徒传艺,彩调作为剧种已经成熟,而在清道光至光绪间,永福更是有了“调子王”蒙廷章(1815—1874)、林锦溪(1835—1884)等一大批著名彩调艺人和班主,至清末民初,彩调逐步传出永福,唱遍广西,成为广西两大地方戏之一。 解放后,在党和政府的重视下,更得到了弘扬和发展,永福县每年都要举办全县性的“茅江之夏农村彩调大赛”,目前,永福县专门成立了县彩调团,全县组建业余彩调队70多支,县城的“彩调一条街”更是吸引了无数行人驻足观看。在永福学彩调、看彩调蔚然成风。2004年,该县彩调剧《婆媳之间》荣获全区群星文艺大赛一等奖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