从平光照明到气氛体现
越剧初期,各班社演出时的照明器材,主要是靠就地取材来解决的。如在山区庙台、草台演出时,照明就取材于山里特有的"松明柴"(松树枝)或"亮篾"(浸水后再晒干的毛竹片)点燃发光;在平原的农村、小城镇的祠庙演出,照明就取材于当地供应的各种燃烧油(青油、桐油、煤油和蜡烛等)点燃发光;直至民国后逐步采用汽油灯照明。1917年越剧进入上海后,至30年代末的绍兴文戏时期,大多在中、小型演出场所演出,演出时仅用数量有限的500瓦"亚浦耳"灯(即筒子灯),以白光为主作简单的舞台照明,较好一点的剧场,还备有一些"司泡特"(带有聚光镜片的灯具)供剧团租用。由于舞台专用灯具的运用,有效地控制了光源对舞台演区的定向照射,但这些剧场的舞台设备很简陋,灯光的控制只是用电闸刀,合上即亮、拉开即暗的简单方法,不能使灯光有渐明渐暗的效果。于是灯光师傅就用土法上马:即用接上电线的竹筒浸入放有铜钿的盐水缸内,用提升和下降竹筒在盐水缸中深浅的程度,来达到改变电阻的大小,以求得灯光在短时间内过渡性的渐明渐暗的效果。但因它使用的是电阻原理,受到不能长时间的停留在变阻后的某个刻度上的局限,因此一般只是使用在场与场之间瞬间的明暗变化上。随着演出从"一桌二椅"发展到"百搭布景"和"机关布景"的运用,对灯光也提出要有表示光明、黑暗、悲喜情绪变化的气氛要求,灯光操作系统也开始使用双刀四闸闸板、"来司"(变阻器)和变压器。在灯具上偶尔也放上红、黄、蓝、绿等彩色透明纸作特殊气氛的渲染,五色转盘也随着运用了,同时对通天幕景,也使用了散光源的小方灯进行彩色照明。由于变压器的运用,使局部的灯光亮度可以控制在任何一个刻度上。对光色、光亮的有效控制,大大增加了演出过程中灯光气氛的变化,从而加强了灯光在演出中的作用。这个时期的灯光进入了可控光的启蒙阶段,但就总体而言,这个期间仍以白光照明为主的。
40年代兴起的"新越剧",舞台灯光也纳入了综合艺术创作范畴,要求灯光配合剧情来营造环境气氛、表现人物情绪变化,把侧光、逆光、顶光、追光等技法,运用于剧情进行之中。1946年3月,雪声剧团在明星戏院演出《嫦娥奔月》时,为了表现出月宫气氛,舞台监督肖章,从搞芭蕾舞的俄国戏剧家那儿借来一只跑云灯,在演出中使用,引起观众轰动。由于当时剧团的体制和经济能力所限,不可能聘任固定编制的灯光设计,也不可能在每排一个新戏时,都邀请灯光设计,在一般的情况下是由编剧、导演、布景设计,及主要演员和临时请来参加演出的灯光操作人员,共同商定出灯光操作变化上的一些要求。因此,当时的舞台灯光艺术作用的发挥,从总体上来说,是不系统的、被动的、有一定局限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