藏戏是以民间歌舞形式,表现故事内容的综合性表演艺术。据说,在十五世纪时,噶举教派僧人唐东杰布立志在雪域各条江河建造桥梁,为众生谋利。他煞费苦心,募筹造桥经费,虽然三年多的努力,尚未成功。后来,他发现虔诚信徒中有生得俊俏聪明、能歌善舞的七姊妹,便召来组成戏班子,以佛教故事为内容,自编自导成具有简单故事情节的歌舞剧,到各地演出,以化导大众、募集经费。这就是藏戏的雏形。
为此,人们把唐东杰布视为藏戏的祖师,又因藏戏最初由美貌出众的、仙女般的七姊妹演出,人们又把藏戏叫做“阿吉拉姆”。“阿吉”,藏语意为大姐或女性,“拉姆”,意为仙女。当然,经过很多民间艺人的加工、充实、丰富和提高,藏戏早已不是最初的模样了。17世纪时,从寺院宗教仪式中分离出来,逐渐形成以唱为主,唱、诵、舞、表、白、技等基本程式相结合的生活化的表演。
藏戏原系广场剧,只有一鼓一钹伴奏,别无其他乐器。西藏和平解放以后,自治区政府在原觉木隆藏戏班的基础上组建了西藏自治区藏剧团,担负起传承和发展藏戏的任务,先后整理演出了一些《朗萨雯蚌》、《文成公主》、《诺桑王子》等传统戏,同时还创作演出了一些现代题材剧目,剧团在保持藏戏原有的广场艺术特色的基础上,进行了剧场舞台艺术方面的实践,使藏戏由广场走上舞台,有了灯光、布景和化装,还开始使用管弦乐伴奏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