胡琴,又称乡胡、稽(同奚)琴。历史悠久、形制古朴。发音柔美,音色动听。可用于独奏、合奏或为歌舞伴奏。流行于辽宁、吉林、黑龙江等省,尤以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最为盛行。流行于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。 唐宋时期的胡琴曾传入朝鲜。朝鲜成伣编《乐学轨范》(有1494年序)载:“……以黜檀花木(刮青皮)或乌竹海竹弓马尾弦,用松脂轧之。按用左手,轧用右手,只奏乡乐”。
现代胡琴,全长60厘米。琴筒木或竹制,有半圆球形和长筒形两种。前口蒙桐木薄板。琴杆木制,琴头呈弯月状、无饰,两轴置于琴杆上部右侧、与琴筒呈平行,轴顶旋成葫芦形。张两条丝弦或钢丝弦。五度定弦A、e,音域 A—a1。 远在古代,中原的汉族人民,把居住在北方和西北方的少数民族统称为胡,对他们所用的乐器、音乐以及服饰等,也都冠以胡字。《后汉书·五行志》中有:“灵帝好胡服、……胡箜篌、胡笛、胡舞,……”。汉刘熙《释名》载:“批把本出于胡中”之句,琵琶以出胡中,而名胡琴。唐初四川射洪大诗人陈子昂,曾以千金买一胡琴,即是琵琶,直至唐宋之时,对琵琶、忽雷等弹弦乐器,还称之为胡琴。 胡琴是中国古代北方、西北方少数民族所用乐器的统称,近代才作为胡琴类拉弦乐器的专称。胡琴始于唐代。在宋代音乐理论家陈旸于公元1099年所著的《乐书》(卷一二八)中载有:“胡琴本胡乐也,出于弦鼗而形亦类焉,奚部所好之乐也。盖其制,两弦间以竹片轧之,至今民间用焉。”据书中所示,两弦轴的装置方向与今日二胡相反,不用千斤。奚族在南北朝时称库莫奚,居住在我国东北地区的西拉木伦河流域,唐末之时,一部分奚人西徙妫州(今河北省怀来县),别称西奚,五代十国时,东、西奚渐与契丹人相融合。据陈旸所考,胡琴当为唐代末年我国北方西奚所用的一种乐器。它是在古代弹弦乐器弦鼗的基础上衍变发展而成的,其演奏方法与轧筝相似,完全是受到唐初汉族轧筝的影响所致,不同之处是胡琴只有两条琴弦,轧时竹片不在弦的上(外)面而处于两弦之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