黄梅戏是由山歌、秧歌、茶歌、采茶灯、花鼓调,先于农村,后入城市,逐步形成发展起来一个剧种。他的起源,大约可以追溯到清朝乾隆年间,但形成一个完整的剧种,那还是近代的事。在这段时间内,他吸收了汉剧、楚剧、高腔、采茶戏、京剧等众多姐妹艺术的精华,使自己逐渐完善起来而成为一个名剧。在谈说这个名剧的时候,不能不注意到,表演这个剧种的团体,同样经历了这么一个漫长的发展过程.他也是从无到有,从小到大,从简单到复杂,逐步完善起来的。也可以说,黄梅戏的形成发展和他的表演团体的形成发展是相辅相成的。 纵观黄梅戏的表演活动,从业余性到专业性,大略可分为四个阶段。
萌芽阶段的表演活动
只有表演者,没有表演团体。这时期的黄梅戏,在宿松、怀宁的皖江一带(现在的安庆地区),只是一些农民、手工业艺人如竹木匠、织工、裁缝等,用山歌、茶歌等结合旱船、龙舟民间歌舞形式,在庙会上或过年过节时演出、演唱,他们由一人牵头,把自愿者联络在一起,业余时间,自由结合,演唱完毕,各自散去,下次再演唱,重新组合。而这一次的组合,与上一次的人员,就不一定相同了。这种演出、演唱,纯粹是自娱自乐、与人同乐的性质,并不是以此为职业作为谋生的手段。所以说,早期的黄梅戏,还没有形成真正的表演团体。
早期阶段的表演活动
相对固定、人员很少、形成业余或半职业的班社黄梅戏从山歌、茶歌、采茶灯、风阳花鼓调的演唱,发展到有简单故事情节的二小戏、三小戏的时候,演唱者们,便不能如先前那样随意演唱了。由于是戏的演出,必须有排练,有服装、道具等戏剧所需要的程序和要求,业余时间则不够,加之,这种演出可能变成表演者的职业或半职业,他们便自然结合成一个团体。这就有了早期相对固定的黄梅戏班子,即现在称之为表演团体的。这个时期的班子,有的是短期的,有的是季节性的,基本是业余性或半职业性的。大多没有固定的班址,内部松散,组织结构不完整,没有严格的纪律约束,人员出入自由,因表演的内容不大,剧中的人物不多,只不过三两出二小戏(小生、小旦)和三小戏(小生、小旦、小丑),所以班子的人员很少,七八个人即可,所谓“七忙八不忙”,这是黄梅戏班子里流行的一句俗浯,就是说,这个班子七个人,就忙些,有八个人就不忙了。 因此说,中期阶段的黄梅戏,已经有了一些相对固定的,人员很少的,但是业余或半职业性的表演团体。
后期阶段的表演
班社迅速发展,走上正规、固定,剧目增多,行当全,从农村进入城市黄梅戏到了清末民初,兼收并蓄,已经发展成比较完整、成熟的剧种。除演二小戏、三小戏外,吸收了青阳腔、楚剧的大本戏。演大本戏,就要求班社要相对的稳定,要具备表演大戏的表现能力。因此这段时期,相继出现了固定的职业性的班社,这种职业性的表演团体,为了生计,为了营业,为了保证收入,剧目要经常翻新,表演也要有一定的质量,人员增加了,行当齐全了,舞台美术(衣箱、幕布、道具、刀枪把子)也有了发展。班子不那么松散了,组织管理上,有了班主,还有了联系演出和管理生活的专职人员,流动性也增大了(即所谓“跑码头”)。这种职业性的表演团体,大约在清咸丰年间就已出现,如在咸丰七年(1857年).清军多隆阿、鲍超曾在冬至这天.在宿松缄“为剧楼,演花鼓戏,邀各营队长洎众文吏聚观”。(宿松县志)这里说的花鼓戏就是黄梅戏。这个记述,说明两个问题:一、多隆阿和鲍超看的这个黄梅戏,可能是一个阵容不错,有一定演出质量的固定性职业班社。二、这个班社已进入剧场。可惜这个记述未记班社名字及其他活动情况,因此有人说,他也可能是一个非职业性的班子。但是在光绪年间之后,黄梅戏的职业班杜,在岳西、宿松、潜山、太湖、怀宁的皖西一带就相继大量出现。光绪二十一年(1895年),桐城人瓦匠彭鸿华,人称彭小佬,组织了黄梅戏班子,在怀宁的乡间演出,称“彭小佬班”。又光绪三十年(1904年)前后,王宏元在岳西组“同升班“。20年代到30年代,是黄梅戏职业班社发展比较多的时期,除长江以北皖西、长江以南的至德(今东至县)、青阳、贵池、铜陵乃至徽州地区均有黄梅戏班社的组建。民国十五年(1926年),张廷翰在岳西组建“张翰班“ (又称“良友班”)。民国十六年(1927年,檀槐珠在东至组建“同乐堂”,又名“槐珠班”、“檀家班”。王梓林于民因二十七年(1938年),在宿松组建“抗建班“,又叫“王梓林班“。时值抗战时期,这个班子到抗战后方演出,宣传抗日救亡。民国三十五年(1946年),桂春柏、桂月娥,在铜陵组建“椿月堂班“。抗战胜利后,大江南北,此散彼聚,聚而又散,散而又聚,比较活跃。1932年,丁永泉与艺友们一起,带班子进入安庆市,结束了黄梅戏只在农村演出的历史。此后,其他班社:仿效,也纷纷进入安徽的市县演出。 总的说,后期的黄梅戏表演团体,比较正规和固定,演出剧目增多,行当比较齐全,流行地区扩大,并从农村进入城市。
近期阶段的表演活动
从职业班社转为政府管理的职业剧团黄梅戏于1932年进入城市,到全国解放,20多年间,从当时的安徽省省会安庆市,到周围各县以及江南的铜陵、青阳、贵池等县镇,都有黄梅戏的班社活动。1949年,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,人民政府的文化事业管理部门,通过对艺人组织学习、培训等方式,将他们重新组织起来,置于政府领导之下,使之更好的学习和演出。如在安庆市,以丁老六(丁永泉)和他的儿子丁紫成、女儿丁翠霞,还有潘泽海和他的女儿潘王景琍,及后来从京班转来的王少舫兄妹,组建了“民众剧场”(当时场团合一,其实为民众剧团)。不久,严风英回到安庆,参加了“群乐剧场” (后改为“胜利剧场”,迁至钱牌楼新址)。又如桂春柏、桂月娥组建的“一二三班”,在铜陵被政府改为“铜陵新民剧团”。在此前后,安庆地区所辖各县及江南各县,将流动的职业班社及零星艺人,组成职业性的黄梅戏剧团。如望江县艺人胡玉庭和怀宁艺人李桂兰等人,从江北流动到至德,被至德组建为“至德大众剧团”。桐城县的文化部门将黄梅戏艺人陈国荣等,和一些业余演唱积极分子严云林等人,组成“桐城人民剧团”。望江县则是把半专业性的“凉亭剧团“和业余活动骨干组成“望江流动剧社”。 这样的恢复和重建表演团体,使原本流动性很强的“跑码头”状况,都相对的稳定了下来,基本上在一个县的范围内活动和演出,并且多有固定的剧场。演出条件大大改善,脱开了“草台”和“地滩”。最主要的是,有了政府的领导和支持,自己管理自己,经济收入也有了一定保证。